大陸架是沿海國陸地領土從領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,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(qū)域的海床和底土。沿海國有在其大陸架上開發(fā)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。這權利是專屬性的,不以其有沒有明文宣告為轉移,任何國家未經(jīng)沿海國同意不得在該沿海國的大陸架上從事開發(fā)資源的活動。大陸架的外部界限是從領海基線量起直到大陸邊的外緣,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,可擴展到200海里;若超過200海里,則不應超過350海里,或不應超過2500公尺等深線以外100海里。相向或相鄰國家之間的大陸架界限應由有關國家以協(xié)議劃定,求得公平解決。
大陸架的標準:一是如陸地領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,可擴展到200海里;二是如延伸部分超過200海里的,不應超過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350海里,或不超過連接2500公尺深度各點的2500公尺等深線100海里。
沿海國在大陸架的權利:
1.開發(fā)自然資源
2.授權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陸架進行鉆探活動的專屬權利。
3.有授權和管理建造、操作和使用人工島嶼、設施和結構并對這些人工島嶼、設施和結構有專屬管轄權。